《大氣污染防治法》是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基礎性法律,頒布于1987年,最近一次修訂是2000年,距今已15年。2014年底,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作為專注于空氣污染防治的智庫平臺,中國清潔空氣聯盟聯合了多家機構和專家編制了《“大氣法”修訂建議匯編》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為大氣法的修訂建言獻策。報告主要包括三項內容:十條核心建議、七個建議專篇和三篇來自地方環保局、NGO以及國際專家的建議匯編。
《報告》提出了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十條核心建議,包括:
?建立空氣質量標準更新的長效機制;
?全面加強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制度;
?建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不斷更新的機制;
?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強化企業排污的運營監管;
?加大違法處罰力度,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
?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鼓勵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
?建立鼓勵地方實施更加嚴格的移動源排放標準的機制;
?加強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油品質量標準制定和實施的管理;
?建立機動車環保性能監督檢查和不達標召回機制。
針對十條核心建議,《報告》還形成了七個專篇,詳細論述各建議的要點及重要性,并列出了針對法律草案條文修訂的具體建議。中國清潔空氣聯盟秘書處主任解洪興強調:“大氣法的修訂應當為實施相關的環境管理機制提供充分的法律基礎。報告中的十條建議以及各專篇的內容也是以這樣的出發點提出的。”
依托清潔空氣聯盟的合作平臺,《報告》還匯編了部分地方政府、NGO代表和國際專家對大氣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地方政府的意見是根據參加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組織召開的清潔空氣城市網絡培訓班的80余城市大氣環境管理代表的討論意見整理而成。匯編中的意見按照主題,包括重污染天氣應對,排污許可證,加強執法等熱點話題。而來自SEE基金會、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環保組織的建議匯編則主要關注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等內容。國際專家的匯編建議還結合國際經驗,對于大氣法的修訂提出了戰略性的建議。
《報告》由清潔空氣創新中心(聯盟秘書處)、能源基金會、自然資源保護協會和睿博能源智庫共同編輯完成。部分建議專篇由自北京師范大學、國際清潔交通委員會等機構的專家支持提供。
報告下載:大氣法修改建議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