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新聞發布會近日召開,北京市委生態文明辦秘書處處長張峰介紹,十年來,北京市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領域,注重頂層設計,尊重基層首創,完成規定動作,做實自選動作,推出了一批務實管用的改革措施,構建了符合中央要求、彰顯首都特點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四梁八柱”,推動了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提升了綠色發展水平,實現了以改革開路、解難、促發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帶來的“生態紅利”持續釋放。
以治理大氣污染為例,北京市把深化改革作為破解大氣污染防治難題的關鍵一招,出臺實施了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排污許可制、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等一系列創新性改革方案,其中大部分都涉及大氣污染防治。特別是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健全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機制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意見》,實施健全大氣污染防治體系、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完善公共政策、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能力、嚴格督查考核和問責等六大方面、18項改革措施。
北京市細顆粒物(PM2.5)從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2年的30微克/立方米,十年降幅達66.5%,創造了世界超大城市改善空氣質量的“北京奇跡”。從“藍天難見、繁星無影”到“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華麗轉身,北京的藍天成為老百姓最有獲得感的一件實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京華大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形成了生動實踐。
“北京市堅持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作為破難題、惠民生、促發展的重要抓手,從為什么改、怎么改、改什么等3個維度推進落實。”張峰說。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
2018年底,北京市組建了市委書記任主任的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強化本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為解決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先后以黨內法規形式出臺《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規定》《北京市貫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實施辦法》,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打督察考核問責“組合拳”,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從“以GDP論英雄”到“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建立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制度、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制度,壓緊壓實自然資源管理責任。
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開發的機制,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北京市實施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開展自然資源資產統一確權登記,摸清了自然資源“家底”。國土空間規劃是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0年,北京市出臺《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實施意見》,傳導新版城市總體規劃的剛性要求,評估調整三條控制線,落實150萬畝永久基本農田、市域面積27.5%的生態保護紅線和14.1%的城鎮開發邊界,完整構建了北京市“三級三類四體系”國土空間規劃總體框架(即市、區、鄉鎮三級,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三類,并統籌規劃編制、規劃實施、規劃監督、運行保障四個子體系),推動形成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宜居適度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
建立健全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制度,推動資源利用方式加快轉變
北京市立足能源資源匱乏、對外依存度高的市情,堅持節約優先,實行能源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對能源,在實行消費總量、能耗強度“雙控”機制的基礎上,逐步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引導減少化石能源消費,發展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以來,萬元GDP能耗和碳排放強度持續保持全國省級地區最優水平。對水資源,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嚴格水資源開發利用紅線管理,出臺實施《北京市節水條例》《北京市節水行動實施方案》,16個區創建成節水型區,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實施用水定額管理。對耕地,修訂《北京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實施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同時,建立居民用水、用氣、用電階梯價格機制,實現非居民用水、用氣、用電區域差別價格政策“全覆蓋”,用價格杠桿推動資源節約。
建立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助力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從政府主抓主管到全民共治共享,北京市健全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為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供有力保障。對企業,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包括完善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體系,依法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管理,以及加強企業環保責任制度建設,開展污染深度治理,主動加入環保設施開放單位、生態環境教育基地行列,成為開展社會生態環境教育的“大課堂”。對社會組織和公眾,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開展科普教育,發揮行業協會的引導、約束作用,為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獻計獻策;公眾積極擁抱生態文明理念、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監督環境違法行為。對政府,做到防控風險“保底線”,規范市場激發企業活力、信用建設推動誠信經營“雙引導”,依法監管“管得住”、財金政策“可持續”、區域協同“抓共治”。各方心往一處想、擰成一股繩,為建設美麗北京夯基筑臺、添磚加瓦。
建立健全生態保護制度,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
為解決管水治水、植綠護綠、保田保糧的責任不太明確、落實不完全到位等問題,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四級河湖長制、林長制、田長制,其中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共同擔任市級總河長、總林長、總田長,市委副書記和分管副市長任市級副總河長、副總林長、副總田長,相關市領導分流域、分地區任市級河長、市級林長、市級田長,發揮了治水、護林、管田作用。為解決自然保護地多頭管理、重復交叉等問題,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意見》,制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全市自然保護地達到79個,較好地保護了生態精華。
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損害賠償和價值實現制度,不讓保護生態環境的人吃虧
為解決過去“環境廉價”的認識誤區問題,北京市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相結合,更多地發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按照“誰受益、誰補償”原則,2015年起探索實施水環境區域補償,從“以鄰為壑”到上下游、左右岸同步治污,隨著全市水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補償金從2015年的9.7億元大幅下降至2022年的1114萬元,實現了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穩定在75%以上、連續三年無劣Ⅴ類水體,經濟政策撬動作用顯著。2021年出臺《北京市生態涵養區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支持生態涵養區把守護綠水青山作為頭等大事。2022年進一步深化生態保護補償改革,實現了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并重、激勵與約束協同。按照“損者擔責”原則,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并完善與檢察公益訴訟的銜接機制,辦理了251件損害賠償案件,索賠資金超過3.11億元,讓破壞生態環境者付出沉重代價,破解了“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怪局。按照“生態有價”原則,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發布生態產品總值(GEP)核算技術規范,推動生態涵養區試行GEP分區核算,讓守護綠水青山的市民端上“金飯碗”、吃好“生態飯”。
下一步,北京市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縱深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譜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北京篇章,努力提供更加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推動建設“天藍、水清、土凈、地綠”的美麗北京。
[來源:中國環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