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來,湖北圍繞大氣污染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環境空氣質量實現歷史性改善。湖北省生態環境廳28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該省近十年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處處長孫斌介紹,2021年,湖北1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排位較2015年上升3位。
從數據上來看,PM2.5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43.5%;優良天數比率為86.2%,較2015年提升16.1個百分點;空氣質量優級天數1442天,較2015年增加77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29天,較2015年減少165天。
孫斌介紹,該省圍繞大氣污染源頭治理,開展了系列工作。自2017年以來,湖北共計安排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近4億元。對7個地市實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出臺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地方標準,以更嚴標準推進減污治污。
同時,推進優化調整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等。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該省煤耗占比下降7.7個百分點,關停小火電機組30臺、總裝機70萬千瓦,基本淘汰地級市城市建成區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推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市區。
“十三五”以來,全省“關改搬轉”沿江化工企業443家,淘汰落后煉鋼產能559萬噸、水泥產能416萬噸、玻璃產能1180萬重量箱。
下一步,該省將全面摸排全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區域、重點環節,以更多污染減排為全省高質量發展騰出環境容量和空間。同時,針對夏季臭氧污染、秋冬季重污染天氣多發時期,根據不同污染特征及管控重點,建立健全省級和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科學精準開展污染應對活動。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