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四川省成都市按照2021版最新《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從6月23日起,在原劃定禁止使用區域范圍不變的情況下,成都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標準,將由“國Ⅰ及以下”提高至“國Ⅱ及以下”。
針對這項標準變化的背景和重點,下一步如何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記者日前專訪了成都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史鴻樂。
定標設限領先 整治效果明顯
作為長期致力于大氣污染治理、在全國較早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控的城市之一,成都市不斷創新相關工作機制,積極探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途徑。
2018年1月2日,成都市首次發布2018版《通告》,主要針對國Ⅰ排放標準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通過劃定禁止使用區域以及組織市級多部門協同現場檢查、專項督查、違規處罰等多項管控手段,逐步規范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范圍,大力促進老舊機械淘汰更新,實現對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有效監管。
據史鴻樂介紹,截至2021年4月底,全市共備案登記非道路移動機械64783臺,規模居全國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第一。相較于2018年,國Ⅰ排放標準及以下機械備案占比下降了5.81%,國Ⅱ排放標準機械備案占比下降了17.52%,國Ⅲ排放標準機械備案占比增加了21.94%,電動機械數量逐步增加。
與此同時,通過劃設“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區”等一系列管控措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物中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氮氧化物減排效果明顯,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的穩定改善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
禁用標準提升 監督抽查趨嚴
盡管已有一定成效,但去年以來,隨著生產型企業的全面復工復產和各類建設項目的大量實施,成都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一度有所下降,包括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內的移動源排放,成為市區大氣環境重要污染源之一,大氣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較為嚴峻。
針對這一情況,成都市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全力開展移動源專項攻堅,一系列攻堅措施有序推進。
5月24日,市政府印發2021版《通告》,切實調整限制區域高排放非移動道路機械使用標準,進一步嚴格大氣污染物排放。
史鴻樂告訴記者,本次發布的《通告》是對2018年劃定的高排放禁止區機械使用標準的調整,原市級劃定的高排放禁止區范圍不變,禁止使用機械標準由“國Ⅰ及以下”提高至“國Ⅱ及以下”,不涉及各區(市)縣自行劃定的高排放禁止區(重合區域除外)。
本次市級調整后,各區(市)縣也被要求在2021年底前同步完成相應調整。
“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方面,除了提高高排放禁止區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標準,還將建立進場施工機械需出具三個月內檢測合格證明及機械動態管理等機制,繼續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測力度,強化機械備案、使用和排放各環節監管,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史鴻樂說。
防治重點明確 執法力度加大
史鴻樂介紹,按照成都市三大戰役辦統一安排,自今年4月初以來開展的以移動源、工業源和城市面源為重點的二季度攻堅行動正穩步推進,工業生產、建筑施工和移動源污染治理方面進展順利。
其中,對3204家家具制造行業企業的綠色化發展績效考核進行了分級定檔,指導7585家涉VOCs排放企業完成了自檢自查自測,組織39家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導3家水泥行業企業、兩家平板玻璃行業企業完成年度NOx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制定并有序推進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工作。
通過持續開展“散亂污”工業企業清理整治“回頭看”,排查工業企業5618家,督促問題整改9個,檢查工業企業1594家,開展監督性監測194家,立案調查涉氣環境違法案件20件。
同時,出臺《成都市重點管控區域施工工地大氣污染防治技術導則》,印發《成都市綠色標桿施工工地技術標準》(2021年修訂),開展建設工地天幕防塵項目試點,巡查檢查工地46844個(次),對違規企業實施信用扣分62.75分……
此外,在今年以來持續開展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檢中,先后檢查工地及企業1656家,檢查非道路移動機械3416臺,檢測機械2137臺,發現問題機械145臺,立案33件,處罰24件,處罰金額14.17萬元。
市生態環境局機動車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爭取提前兩年實施國六b標準,著力強化油氣回收監管,在持續打造綠色加油站的同時,積極推進貨物運輸“公轉鐵”,加快構建城市綠色出行體系,推廣新能源汽車,促進老舊車輛淘汰,分時分區域對不同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進行控制,充分利用柴油車遙感監測(含黑煙車抓拍)等非現場執法手段,嚴禁尾氣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努力從油、路、車3個方面抓好移動源污染防控。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