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將“碳評”納入環評統一管理進行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首批20個工業項目試點工作已經完成。
今年1月,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推動評價管理統籌融合,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削減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動將氣候變化影響納入環境影響評價。”
2020年,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的指導下,溫州市將碳排放影響評價內容作為一個章節納入環評中管理,為推進建設項目碳排放源頭控制提供了實踐案例和樣本數據。在試點實踐中,結合溫州市高耗能項目不多的產業結構特點,全市首批20個工業項目試點多以小型機械加工、輕工業為主。
“在承接公司環評或項目過程中,新增了二氧化碳指標,通過排放系數估算企業耗能總量,對標評估二氧化碳排放影響。”第三方機構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宋躍群介紹。
據悉,在試點探索過程中,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溫州經濟發展、產值能效和產品能效水平,選擇以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單位生產總值溫室氣體排放量、單位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為主要評價因子,以溫州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溫室氣體排放量、基于產品能效指標值推算的單位生產總值溫室氣體排放量和單位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為評價標準,力爭科學準確地反映試點項目的碳排放影響強度,初步構建了一套適用于溫州市工業企業碳排放影響評價的方法體系。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