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西省能源局獲悉,“十三五”期間,山西省累計化解煤炭過剩產能15685萬噸/年,超額完成了國家確定的11380萬噸/年去產能目標任務。
2016年以來,山西省委、省政府把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引的轉型發展要求的重點任務,堅持去產能與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相結合,推動煤炭產業高質量發展。
2020年是“十三五”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的收官之年,既有關閉退出還有減量重組退出,還要實現60萬噸/年以下煤礦出清,任務重、矛盾多、難度大。以省長為組長的山西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推進,分解任務目標,逐礦簽訂責任書,始終堅持統籌推進煤炭去產能,在市縣兩級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了省級聯合驗收。
山西省能源局負責人介紹,通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間,山西省煤炭總產能由14.6億噸/年減少到13.5億噸/年,煤礦數量由1078座減少到900座以下,煤礦平均單井規模由135萬噸/年提高到150萬噸/年以上,先進產能占比由不足30%提高到68%,60萬噸/年以下煤礦全部退出,全行業高質量發展邁出了新步伐。
(來源:中國環境報)